2009年岚谷中小教师岗位竞聘评分标准
(截止时间2009年8月)
姓名 职称 得分 名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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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 目 |
评分内容及标准 |
自评分(注明并提供得分依据) |
评议小组分 |
备注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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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 考核35% |
任职期内各年度考核成绩平均分×3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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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龄30% |
实际教龄×30%(教龄以工资档案为准,不满一年的不计分)。每年0.7分,满分3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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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5% |
中专3分,大专4分,本科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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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任 年限 25% |
实际聘任年限×25%(不满一年的不计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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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教学能力与业绩5% |
教育教学能力2.5% |
被评为名师、教坛新秀、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、及任职期内优秀课题获奖者、课改积极分子、获各级综合表彰。省级2.5分,地级2分,县市级1.5分,局级1分,校级0.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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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论文撰写2.5% |
任职期内在省级CN刊物上公开发表、省级学科学会专业论文一等奖得2.5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.5分;专业论文在地区级报刊上公开发表、地区级学科学会一等奖得2分,二等奖1.5分,三等奖1分;专业论文获县市级一等奖得1.5分、二等奖1分、三等奖0.5分。专业论文在各级汇编未获奖的得0.5分(提供论文汇编、获奖证书,各种论文均应是第一作者才能得分,网站上论文不得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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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得分相同者,按教龄、聘龄、考核分顺序优先考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