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
傅文英 来源: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:2005-3-16 21:33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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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得在我上小学的时候,一次妈妈给我10元钱交学费,到了学校我发现10元钱不见了,我急得哭了,但哭有什么用呢?学费不能不交呀,回到家,我硬着头皮向妈妈说明了情况。我当时已经做好了换打的准备,但妈妈没有打我,甚至没有说我,只是沉默了好一会儿。那几分钟的沉默使我至今难忘,太难受了!第二天,当妈妈给我10元钱的时候,我不敢抬头看她的眼睛。我把那10元钱紧紧的攥在手里,小跑着来到学校,马上交给老师。在如释重负的一刹那,我发誓,以后再也不能马虎大意了。不能再因为我的过失让妈妈难过。
在任何教育中都有奖惩两种手段,从某种意义上说,由于童年很小,阅历浅,奖惩的教育效果一般都较为明显。但是,也正是由于儿童的不成熟才应以正面表扬为主,运用处罚手段应慎之又慎。儿童是出现过失最少的时期。出现过失的时候也常常是教育最有效果的时机,因为内疚和不安使他们急于求助。如果在这个时候,成人宽容儿童的过失,甚至自责是自己教育的不够才导致其犯错,甚至为孩子的过失保密,以免其自尊心受挫。这样有过失的孩子会更加内疚和不安。这种不安不是害怕受到责罚,而是对自己的错误感到后悔。此时明白的道理,有可能是刻骨铭心的。